新税务机构的建立,是地方政府实施税收改革的重要举措,也是实现税收制度改革的关键步骤。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新税务机构,必须充分考虑税收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,以及新税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。
首先,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明确新税务机构的功能定位,即新税务机构的职能范围、管理职责、行政职权和行政管理的范围。新税务机构的职能定位,应当符合税收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,满足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,并能够有效地推动税收制度改革的实施。
其次,地方党委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新税务机构的发展规划,包括新税务机构的组织架构、管理制度、管理机制、管理程序、管理职责、行政职权、管理资源等。新税务机构的发展规划,应当充分考虑税收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,并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,综合考虑新税务机构的功能定位、管理职责、行政职权、管理资源等,制定出符合税收制度改革的发展规划。
此外,地方党委政府还应当组织制定新税务机构的管理制度,确定新税务机构的管理机制、管理程序、管理职责、行政职权等,使新税务机构能够有效地实施税收制度改革。同时,地方党委政府还应当加强对新税务机构的监督管理,确保新税务机构能够有效地实施税收制度改革,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。
总之,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新税务机构,必须充分考虑税收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,以及新税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,组织制定新税务机构的管理制度,加强对新税务机构的监督管理,以保证新税务机构能够有效地实施税收制度改革,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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